6月25日,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獲悉,《唐山市防災減災救災條例》作為全國首部防災減災救災綜合性立法,將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。
《唐山市防災減災救災條例》已于2020年12月28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,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1年3月31日批準,于2021年4月6日公布。
2016年7月28日,習近平總書記親臨唐山視察,在唐山首次提出防災減災救災工作“兩個堅持”“三個轉變”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。遵循總書記的這一重要指示,唐山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,領導全市人民開展了一系列抗災、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活動,積累了許多寶貴經(jīng)驗,同時唐山也面臨著嚴峻的防災減災救災形勢,制定一部有針對性、操作性和創(chuàng)新性的綜合性地方法規(guī),十分必要。
《條例》共7章51條,主要內(nèi)容包括總則、預防與應急準備、監(jiān)測與預警、應急響應與處置、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、法律責任、附則。制定過程中,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“兩個堅持”“三個轉變”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為統(tǒng)領,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(chǎn)安全為總目標,突出問題導向,大膽探索創(chuàng)新,努力為促進我市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升提供法治保障。
《條例》著力推進防災減災救災制度和機制創(chuàng)新,打造了七大亮點:一是明確立法基本原則。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“兩個堅持”“三個轉變”的重要指示作為基本原則寫入《條例》。二是著力夯實基層基礎。加強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,突出應急物資前置儲備,提高基層應急物資保障能力。三是強化居民承災抗災能力提升。鼓勵和引導居民家庭自儲應急物資,積極推進農(nóng)業(yè)保險和農(nóng)村住房保險,鼓勵投保自然災害保險。四是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。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、救助捐贈、志愿服務等防災減災救災全過程。五是積極關注災民心理恢復,規(guī)定提供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等服務。六是大力扶持應急裝備產(chǎn)業(yè)發(fā)展。推進高端、智能應急裝備產(chǎn)品的開發(fā)與推廣,提高應急裝備保障能力。七是提出加強域外自然災害援助,體現(xiàn)唐山感恩精神。 |